《新廣告法》禁用極限詞包括有哪些
時間:2020-07-06 09:12:13 | 點擊:
一、《新廣告法》不能使用的極限用語:
***、***、***、*佳、*大、**、**、**、*好、*大、精確、**、*高、*低、*具、*新技術、*先進科學、***產品、*便宜、*新、*先進、*大程度、*******、**、**、首家、*新、**品牌、**、優秀、*先、**、**、全網銷量**、全球**、全國**、****、**工藝、*新科學、*新技術、*先進加工工藝、*時尚、**、**、**、*受歡迎、**、**、**(****\Top1)、**、**、**、***、**品牌、****、****、****、****、**等均屬于極限用語。
二、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
(一)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、國徽、國歌;
(二)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;
(三)使用***、***、*佳等用語;
(四)妨礙社會安定和危害人身、財產安全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; (五)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;
(六)含有淫穢、迷信、恐怖、暴力、丑惡的內容; (七)含有民族、種族、宗教、性別歧視的內容;